新政不断 苏州市民如何运用物权法保障权益?
10月1日起,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施行。这部历时14年、前后8次审议的法律,是民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每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物权法对我们今后的生活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老百姓应当如何运用好物权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昨天,《物权法》法律咨询活动引来众多读者的关注。
小区通道成“公共”道噪音污染该如何解决
市民封女士反映:我们原先买房时,开发商对我说楼前一条路是作为小区的内部通道的。在小区南面还有一条路,是供边上其他新村居民通行的道路,可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条路给封了。现在我们楼前的那条内部通道变成了其他新村居民也能通行的公共通道,使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请问现在施行的《物权法》对解决我们这样一个难题有没有什么帮助?
王丽芳法官:根据你讲述的情况,原来开发商虽然将这条路作为内部通道,但可以有人车通行的。我觉得开发商并不存在对道路变更用途的问题,这条路能否有车辆通行不是矛盾焦点,问题主要是物业对整个小区道路的通行是如何管理的。作为业主你可以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但是目前面临的问题是,首先,你所遭受的噪音污染是由不特定的外来人员、车辆造成的,其次这条通道本身就是允许通行的,所以你根本无法提起诉讼。
按照《物权法》,应当由业主来共同解决小区内遇到的公共事务,所以解决这一问题最好是由整个小区的居民一起来协调。